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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佳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且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我司因此在此公告《珠海市佳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31日。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市佳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唐家湾镇大学路99号1号厂房第二层201单元 建设单位:珠海市佳弘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市佳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于珠海市唐家湾镇大学路99号1号厂房第二层201单元,租用厂房面积约1462平方米,主要从事洗衣粉、洗洁剂、洁厕剂、空气清新剂、杀虫气雾剂、杀虫微乳剂、杀虫水乳剂、杀虫热雾剂、蚊香、杀蟑胶饵、灭蚊烟片、驱蚊液的生产。项目主要产品及年产量:杀虫气雾剂60万支/年,杀虫微乳剂60吨/年,杀蟑胶饵36吨/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6月,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珠海市佳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8月15日,通过珠海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审批(珠高环建〔2016〕75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占总投资的3.06%。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机构、人员及职责:由项目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与环保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协调沟通,负责环保方案具体执行与环保措施落实工作。 项目环保管理制度:有。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已落实。 固体废弃物管理检查:项目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空的化学原料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及排放工艺废气。 四、结论及建议 本建设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五、相关资料查询方式 可向以下联系方式了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珠海市佳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大学路99号1号厂房第二层201单元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6-3318498 编制单位:15vip太阳成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成行路341号 联系人:李生 电话:0756-211181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本项目可能引起影响的范围内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期限: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31日内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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